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的管理办法的通知

发布人:教学科 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7日 15:59:23 星期三


     根据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加强2024年毕业论文(设计)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》[本科生院(202418]文件的精神,为维护学术诚信,保障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规范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,确保学术研究的真实性、科学性和原创性,不断提升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综合创新能力,特制定《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使用人工智能的规定》(参照附件1)。

  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时,需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规范,科学、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。不得用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个人写作,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选题,不得将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,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,不得违反学术诚信。 

  学生须明确披露是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,在论文平台终稿提交页面中认真填写关于人工智能使用的内容,对使用情况做出标注和阐述。如使用,须详述使用方式、细节,包括模型/软件/工具名称、版本及使用时间。涉及事实和观点引证的辅助生成内容,须明确说明其生成过程,并同时在毕业论文(设计)相应位置具体标注,确保真实准确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。未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说明的,将被视为违规行为。学院将依据《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考试与学术违纪处理办法》中的规定予以处理。
    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的管理办法